传销组织以区块链为幌子6个月吸金3.2亿被判刑

据检察日报今日消息,由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于9月25日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的罪名及主刑,至此,该新型互联网传销骗局以其组织人员落入法网。据悉,卢某等人以“互联网+”为幌子在连云港地区推广“虚拟货币GGP共赢积分”项目,通过互联网发展会员缴纳会员费,并采用虚拟积分变现的盈利模式,短短6个月,发展下线30层,吸纳会员账号1.09万余个,吸收投资额3.2亿元。“GGP全球通用共赢积分”项目本质是让人通过花钱注册会员或高价购买一些并不被认领的商品获得积分。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传销组织以区块链为幌子6个月吸金3.2亿被判刑

2019年10月24日 上午9:39

据检察日报今日消息,由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于9月25日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的罪名及主刑,至此,该新型互联网传销骗局以其组织人员落入法网。据悉,卢某等人以“互联网+”为幌子在连云港地区推广“虚拟货币GGP共赢积分”项目,通过互联网发展会员缴纳会员费,并采用虚拟积分变现的盈利模式,短短6个月,发展下线30层,吸纳会员账号1.09万余个,吸收投资额3.2亿元。“GGP全球通用共赢积分”项目本质是让人通过花钱注册会员或高价购买一些并不被认领的商品获得积分。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